原标题:九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重要成效
“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国新办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表示,“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要成效,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经提前超额完成对外承诺的2020年目标。
与2015年相比,2019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8.9个百分点,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累计分别下降11.5%、11.9%、22.5%、16.3%。
今年1—11月,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2.0%,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9%,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
庄国泰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三五”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总体上看,这5年是迄今为止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5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成色。”庄国泰说。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但挑战压力依然存在。“生态环境质量仍处于中低水平上的提升,成效还不稳固,与人民群众期待和美丽中国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庄国泰说,总的来看,我国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最突出的是“三个没有根本改变”,即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污染排放和生态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早在今年9月,我国已经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庄国泰表示,正在抓紧启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一是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低碳转型;二是在提高能效方面更加努力;三是在发展非化石能源和增强碳汇方面做更多的工作。“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实实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在推进污染防治过程中,科技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如何发挥科技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庄国泰表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要突出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助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包括四方面:一是健全环境质量改善的技术支撑体系;二是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技术支撑体系;三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四是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能力支撑体系。
(本报记者 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