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各地各部门针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立行立改,不少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迅速得到解决。群众赞扬的同时也存一些困惑:许多老问题都是长期存在,为啥督察组“一来就灵”,不来时却不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仍然面临严峻形势,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的速度与公众预期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中央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解决了一大批百姓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山西省朔州市兰草苑小区周边环境多年脏乱差,垃圾乱倒、臭气熏天,有群众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做了反映,4天时间,有关部门就及时清运各类生活、建筑垃圾,修补修砌粉刷周边围墙。接到钢渣垃圾堆放造成污染的督办案件,山西省晋城市连夜制定整改方案,两天将钢渣清运完毕。
迅速开展整治、立即上门处理、及时清运完毕、快速绿化修复……针对群众举报和督察组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地方政府迅速行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问题的态度值得点赞。
但转念一想,这些民生问题就在相关部门眼皮子底下,有的甚至长期存在,不少问题两三天就能整改完毕,解决起来似乎并不难,为何总要等到上级督察才能解决呢?
近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显示,自2017年以来,河南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违法排污,仅仅可查证的群众举报就超29次,但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且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现象,性质恶劣。
对当地群众深恶痛绝、多次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暴露出当地部门和领导干部错位的政绩观,他们漠视群众利益,心里没有百姓,缺乏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当地许多问题“后知后觉”甚至“难以发现”,也暴露出这些地方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不通、解决问题的机制不畅。
这些问题也在警示我们,在生态环保领域,有些地方还未能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等要求落到实处,在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这些“一来就灵”和“不来不行”的事例,再次给地方政府敲响了思想和作风上的警钟。
群众利益无小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府效能,不能总等着中央督察组来了才解决。广大领导干部要切实坚持绿色发展,踏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群众装在心中,眼睛往下看,身子往下沉。同时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等反映问题的渠道,优化解决问题的体制机制,确保听得见群众呼声,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只有各级政府和部门主动作为、形成机制、常抓长治,把问题解决在日常、消除在萌芽,才能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