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以来,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然而,记者在仔细梳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时发现,违法侵占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仍不少,保护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仍然任重道远。
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利益
4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把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杜绝滥采乱挖,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
但从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地方对此领悟得不深、理解得不透,在本应被保护的地方大肆开发,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肆意践踏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
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为了房地产开发和矿石开采,当地政府随意调整公园规划,将一些原在保护区内的重要地质遗迹点调出原保护区范围。
生态保护红线不能随意逾越,但在一些地方政府眼中,这条红线却是“虚线”。《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但在云南文山州,当地政府明知水电站违法侵占核心区和缓冲区,却长期放任水电站违法生产。
此外,一些企业缺乏“红线”意识,依然在私闯“禁区”。在山西兴县,山西焦煤集团斜钩煤矿在国家级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内,未批先建,擅自扩大排矸场范围;在河南焦作市北山,多家企业违反《矿产资源法》,长期非法越界开采。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在思想上没有认清“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生态保护红线意识淡薄,依然在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老路。
重开发轻治理,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从典型案例中不难看出,由于以前的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空间占用过度、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后果。
在山西臭冷杉自然保护区,原采选企业的设施和大量的尾矿砂未及时清理,仍在侵占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地带。但当地有关部门以治理难度大、资金有缺口为由,以致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要把珍贵的自然资产留给子孙后代,就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合理规划、有序开发。然而,一些地方未能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在开发建设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河南多地打造的人工湖,看似是市民娱乐休闲的好去处,实则把农业建设项目搞成招商引资的旅游开发项目,虽然为当地财政收入带来收益,但没能解决当地“吃水”难的问题,反而加剧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承载压力。
在江西新余市,多家矿山本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但实际并没有采取有效行动,导致复绿不见绿,生态治理大打折扣。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还需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统筹兼顾,齐头并进,持之以恒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弄虚作假,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需要久久为功,需要下大力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但是,一些地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甚至突击整改“装门面”,企图蒙混过关。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不走正路,动歪脑筋。在云南滇池沿岸,违规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长期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督察组进驻后,有关部门为应付督察检查,进行虚假整改,甚至临时“插枝充树”,上演了一出书记徒手拔树的闹剧。
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只做表面文章,让督察整改有点“虚”。在广西北海,码头建设违规施工,造成红树林大面积死亡。然而,企业在开展修复时,连带将补种树苗的塑料盆也埋在土里,导致有些补种树苗未能成活。
在一些地方,得知督察组即将进驻检查时,当地就提前做好了“迎接”检查的准备:连夜进行整改、“一刀切”关停企业。运用违背自然规律的治理手段,短期内看似满足了生态保护要求,从长远来看却给生态恢复埋下隐患。
督察整改等不起、虚不得,要坚决防止整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说到底是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表现。各地要下定决心、下真功夫,摒弃形式主义的不良作风。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最好见证。各地应以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原有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