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我省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活动——生态文明专场发布会,详细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正加快由局部好转向整体好转迈进。
美在身边,幸福触手可及
江豚逐浪、白鹭翻飞,蓝天白云的美景日益触手可及,这是老百姓真实可感的生态环境变化。
“去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新世纪以来最好,在首轮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周富章报出了一串令人振奋的数字——
全省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0.9%,优良天数比率81%,上升8.9个百分点,5个设区市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7.5%,上升25.3个百分点,所有重点断面均消灭劣Ⅴ类,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为优,太湖治理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第三方调查的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逐年上升,达93.3%,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江海门户南通发生了“沧桑巨变”。“我们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奋力建设长江口绿色生态门户,努力让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南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南通市副市长王晓斌说。
从“滨江不见江、近水不亲水”,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3年全省第一,南通走出一条“产业退、港口移、城市进、生态保”的绿色发展之路——整体搬迁狼山集装箱码头,全面取缔硫磺等散货码头,依法关停并转“散乱污”企业200多家,拆除民居、非居2500多户。现在的长江边,成为鸟语花香的“城市客厅”。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通五山地区视察时高度肯定,称赞道“曾经脏乱差的环境发生了沧桑巨变,成为人们流连忘返的滨江生态公园”。
“面朝大海、向海发展、赋‘能’未来,成为绿色转型典范”,这是省委省政府对盐城提出的要求。盐城市副市长蒋巍介绍,站在新的起点上,盐城将坚定生态自觉,统筹推进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一方面,坚持科学保护、依法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措施,研究出台《黄海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三年行动纲要》。另一方面,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通过世界自然遗产这张牌带动盐城城市全面发展,构建全域旅游、全景世遗的旅游空间格局,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让“美丽风光”变成“美丽经济”。
一体治理,城乡美美与共
出门见绿、移步见景,看得见的美丽背后是不易被察觉的涓滴努力。作为全国人口密度最大的省份,在资源环境的严格约束下,如何推动人居环境改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施嘉泓介绍,我省以节约型城乡建设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率先普遍推行覆盖城市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消除了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为老百姓创造了惬意舒适的生产生活空间。
江苏是全国首个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省份,围绕人民群众对美丽宜居城市的期盼,住建部门明确了着力推动实现环境优美、人文醇美、建设精美的“三美与共”,建立健全安居体系、适居服务、乐居家园的“三居递进”,建设健康城市、魅力城市、永续城市的“三城协同”。各地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策略,如镇江海绵城市+、扬州公园城市+、淮安黑臭水体整治+、徐州无废城市建设+、宿迁城市管理信用承诺+。
我省既是经济大省、又是农业大省,牢牢守住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责无旁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孙卫东表示,我省创新构建实施“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2.31万份,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从源头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对超出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开展节地评价,倒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形成占用耕地的约束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构建形成了包含自主协商调剂、各级平台交易、省有偿配给等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制度体系。“十三五”以来统筹开展全省跨市域易地调剂补充耕地指标13.74万亩,交易资金405.55亿元。
制度创新,实现更高水平现代化
我省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省;在全国率先划定省级生态保护红线,配套出台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办法;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发挥市场机制有效调配环境资源;率先推行水断面“双向”补偿,运用经济杠杆激发各地治污动力;率先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配套实施差别水价电价政策,这一做法已在全国推广;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累计启动赔偿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省市县乡四级贯通,政府相关部门全联通,纪委监委全流程嵌入式再监督,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江苏是河长制的发源地,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后,我省聚力打造“升级版”河湖长制。“从今年起,我们将河长制工作目标锁定为建设‘幸福河湖’,有力促进了全省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省水利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劲松说,我省坚持党政主导,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将河湖长制纳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赋予河湖长法定职责。构建省级河长抓推进、市县河长抓治理、乡村河长抓管护的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省总河长,发布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总河长令,并经常深入重要河湖巡查推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担任20条流域性重要河道、14个重点湖泊的河长湖长。全省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5.7万人,实现江、河、湖、库和小微水体全覆盖,河长制工作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激励表扬。
通过系统治理保护,江苏的河湖水更清了、岸更绿了、景更美了。“今年,我们在治理范围上,将由突出重点河湖,向全域治理转变;在治理方式上,由突出问题整治,向系统治理转变;在治理目标上,由突出水清岸绿,向全面建设幸福河湖转变。”张劲松说,力争到2035年,全省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
(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