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耕地保护57个重大问题典型案例。根据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土地例行督察。督察聚焦省级政府责任,综合应用遥感监测、无人机测绘等技术手段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格耕地保护,但一些地方仍然违法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有的脱离实际、违背自然规律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监管不力,违法问题久拖不决、长期存在;一些地方耕地占补平衡要求落实不到位,补充耕地不实,甚至破坏生态造地;有的应付干扰督察,对督察指出问题虚假整改等。
例如,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县政府主导违法批准占地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违法状态长达10多年。2003年5月至2018年10月,嵩明县委、县政府以违规出让、收储后转租,或默许项目业主违法租赁等方式,将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交给项目业主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违法占用嘉丽泽农场土地7039 亩(国有农用地6752亩,含耕地3676亩)。实地已建成会议中心、商品住宅、跑马场、高尔夫球场等。
甘肃兰州新区管委会存在非法批地。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兰州新区管委会违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相关法律规定,违规以划拨、挂牌和协议出让等方式将20宗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土地分别供应给康巴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5个用地单位用于工业、城镇住宅、其他商服、交通、科研、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建设,涉及土地面积2751.45亩,其中耕地2057.95亩。
浙江省及部分县政府更是存在非法批地造成多个建设项目用地批少占多。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浙江省及部分县政府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审批规则,对宁波市宁海县上金国际文化旅游区、湖州市安吉县灵峰社区港中旅灵峰旅游综合体和湖州市德清经济开发区龙山村龙凤山庄等部分房地产、酒店项目用地审批时,仅对项目主体建筑占地部分批准办理用地手续,未将建筑物主体和周边的庭院、景观水面、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一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供地等用地手续,造成建设项目用地批少占多,违法占地1088.28亩。
除违法批、占地外,部分地区还存在虚假整改,甚至伪造相关划拨决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伪造划拨决定书虚假整改应付督察。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指出同江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问题,督促地方于2020年8月前限期完成整改。随后,当年11月,同江市提供4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举证问题整改到位,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446.73亩。但督察发现,同江市举证的划拨决定书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备案的划拨决定书文号一致,但举证的划拨决定书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划拨决定书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掩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问题,先后3次未经法定程序、人为临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件,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制作虚假的规划图件,提交给督察组作为举证材料,涉及14个项目,面积269.25亩。
除上述案例外,山西、天津、广西、江西、北京、江苏、陕西、内蒙、安徽等多个省份也存在问题。浙江省绍兴市新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供虚假材料干扰督察。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57个重大问题典型案例,反映部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各级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问题“零容忍”。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通报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