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实际上,动力电池储能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今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而动力电池储能又是解决新能源汽车电池退役问题的最佳方案,业内人士介绍,每辆新能源汽车上一般装载的是一个完整的动力电池包。回收后既可以拆解成模组或电芯,形成小型电池用于低速电动车、太阳能路灯等产品,也可以将多个完整的电池包并在一起,为风、光电等场景储能。
国家提出目标是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而目前新能源乘用车的电池装机量在50-70KWh左右,照此计算,新型储能装机可以直接解决接近60万辆新能源汽车电池退役的问题。
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然是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浇了一盆冷水,虽然并未直接说禁止相关项目,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尚未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还未健全,已经不满足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的前提条件了。
国家能源局做出这样的决策也是有迹可循的。今年4月16日中午,北京集美大红门25MWh直流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发生火灾,随后电站北区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发爆炸,导致2名消防员牺牲。该站为北京国轩福威斯光储充技术有限公司25MWh直流光储充一体化电站项目,于2019年3月投运,包括1.4MWh的屋顶光伏94个车位的单枪150千瓦大功率直流快速充电桩,以及25MWh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该项目是北京市中心最大规模的商业用户侧储能电站,也是北京市最大的光储充示范项目工程。
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发布的对该事故分析报告中就有储能电池安全质量和电池管理系统这两大诱因。
诱因一:储能电池安全质量
锂离子电池发生燃烧爆炸的根源在于电池热失控,热失控的诱因通常有电池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
内部原因,比如电池制造过程中引入的电芯内缺陷,或者电池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充放电制度和环境因素使电池老化,电芯内部产生了枝晶锂,它的存在触发了电池内短路。
外部原因,如电池外部的电、热冲击,作用到电池本体都会使电池内部出现不可逆的放热反应。如果电池储能系统集成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储能电池提出门槛性的安全性能要求,出现电池选型不当,电池基本安全质量无法保障,一般滥用条件下极易热失控。
该电站的储能电池是否按照储能标准进行检测目前未知,如果没有经过门槛性的安全性能检测,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诱因二:电池管理系统
除电芯外,电池储能系统还包含 BMS、PCS、变压器以及相关继电保护设备、通信设备等一系列一次、二次设备,这些设备均可能因存在质量缺陷、安装调试过程不规范、设置不合理、绝缘不到位等因素,直接或间接引起储能系统发生安全问题。
从事故现象看,电池管理系统可能存在采集数据周期较长、阈值设置不合理的现象,未在电池过充、过放或者热失控阶段发生预警,也未及时关断对电池10充放电进行反应,加剧了电池发生失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