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积极统筹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资金,截至目前已累计直接投资300余亿元用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天津市环保资金的投入与使用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资金投入规模逐年增加。数据显示,2020年天津市环保专项资金投入20.8亿元,较2013年增加7.3亿元,增长幅度达54%。二是资金支持覆盖范围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涵盖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等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关的方方面面。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船舶污染治理及能力建设等项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等项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及能力建设等项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主要支持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资金使用效果好。通过环保专项资金的持续支持,有效提升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实施效果。例如,从2017年开始,全市累计投入各级资金130余亿元用于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截至2020年,完成2292台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20万户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和227.17万平方米城镇居民建筑节能改造。其中,仅清洁取暖一项就削减燃煤249万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8万吨、氮氧化物0.33万吨、烟粉尘0.4万吨。
下一步,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财政保障,进一步加大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同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