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锚定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装机1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的目标,服务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行动方案》主要提出了两个层面的目标。一是到2025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基本建成,力争实现“双脱钩”,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青海贡献。二是建成零碳电力系统。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零碳电网。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元。
《行动方案》为青海省加快推动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部署了“六大行动”,即清洁能源开发行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行动、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储能多元化打造行动、产业升级推动行动和发展机制建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