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实现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这是继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之后,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出台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配合立法机关制定《民法典》,专章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作出规定;加强法规清理,2020年“一揽子”废止修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1件;印发实施系列文件,明确依法治污、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增强污染治理措施的合法性等法治建设要求;坚持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圆满超额完成;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依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等。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使命、新的目标、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站在新起点,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不断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能力,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绩。
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要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将普法融入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各环节和全过程。
推动重点法治工作走向深化。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海洋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继续完善并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依法依规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统筹强化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一刀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污水平。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乎民生福祉,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成效。必须突出依法治污,充分发挥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对于污染防治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更好地将制度法律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落实《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法治作用不可替代。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在新征程上书写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