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8月份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分析报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进展顺利,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全国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持续向好趋势。特别是8月份以来,《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中美气候变化会谈举行,国合会年会成功举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要客观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面临的内外部挑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仍需持续努力。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系统要强化顶层设计落地实施,积极推动《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抓紧推动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各领域专项规划及其配套方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牵头的各项中央改革任务。要树牢底线思维,抓细抓实各项重大活动筹备保障工作,全力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认真做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COP26)参会相关工作。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积极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要围绕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制定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高质量开展监督帮扶,严防秋冬季环境质量反弹。
会议指出,开展自然保护区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保护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在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调整和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制定《评估标准》为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利于推动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提升重要生态系统稳定性。
会议强调,要深入论证完善《评估标准》,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代表性。《评估标准》发布后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地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要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加强监督性监测站点建设和部门间数据共享。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评估标准》,持续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逐步探索加强评估结果应用。要做好《评估标准》的宣传解读,推动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邱启文,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