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重要论述精神,弘扬草原地区革命文化,推动草原地区生态保护,以绿色发展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以红色资源赋能草原地区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
该活动面向中国共产党领导草原地区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发生地和重要人物活动地,并拥有丰富红色资源的草原地区。申报草原须坚持突出“红绿”特色,体现“红绿”融合,满足工作基础扎实、红色资源主题鲜明和保护良好、草原保护修复和科学利用成效显著的基本条件。
据悉,该活动采取市县级人民政府自主申报的方式,跨县域草原可联合申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对申报单位共同进行核审并联合公布“红色草原”推介名单,后续将加大对入围草原范围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草原保护修复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