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反映,位于利辛县胡集镇长郢村窝刘庄的利辛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附近有明显难闻气味,且有疑似黑色水体外排。今年2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发现,牧原农场有限公司在沼液池南侧和西侧,设置管道与厂区外水沟相连,场外水沟水体呈深褐色,恶臭明显,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884mg/L、氨氮116mg/L,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43.2倍、115倍。
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排出的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根据数值可以判定,养殖场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该公司应按照相关环保法规,对污水进行沉淀、厌氧等无害化处理,使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我们于2月25日前往调查,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当日,该企业将污水抽至沼液池,并对沟河进行清淤整治。面对环保中出现的问题,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环保意识不足、管理上存在缺失等原因,导致出现超标污水外排。
近期,利辛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多次来到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将原肥水还田管网PVC管材更换为更为坚固、韧性更好的PE管材;二是过沟管道实行架空措施,便于及时维护;三是利用夏秋农作物换茬季节,将沼液作为有机肥及时还田;四是对场区周边河沟环境进行整治。属地胡集镇要求该企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免费提供沼液进行惠农还田,推动当地绿色农业发展。
目前,该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结合正在开展的“美好厂区”整治行动,努力打造环保标杆企业、绿色种植示范园。
5月18日,利辛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该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胡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5月19日,利辛县委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再次来到企业,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引以为戒。同时要求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利辛县农业农村局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落实统一监管责任,胡集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并安排该县环委办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
利辛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