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出台7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以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更好地服务于稳增长,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
记者8日在自然资源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自然资源部梳理了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有效政策措施,结合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市场主体反映的要素保障意见建议,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通知包括7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约束、强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简化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明确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供应、优化用海用岛审批等方面支持经济发展。
《通知》强调,要在守住法律底线和资源安全红线的前提下,更好保障建设项目落地涉及的要素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规划依据问题;在计划指标保障方面,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明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范调整用地审批、简化规划许可程序、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举措,重申了国家重大项目可继续申请先行用地,拓展细化了临时用地政策内容;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重申了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提出在2023年3月底前允许国家重大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支持各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扩大补充耕地来源,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优先将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对超标准、无标准项目用地重申了开展节地评价的要求,并明确建设项目使用城镇低效用地的,继续延用以往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方面,要求各地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积极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强调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基础设施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批准实施后,直接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在用海用岛审批方面,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提出先行开展用海用岛论证专家评审等技术审查工作,对报国务院批准用海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提出施工申请和用海申请一并提交审查,精简技术评估报告,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允许特殊原因导致的临时用海活动续期一次,简化无居民海岛的公益设施用岛审批等。
据悉,自然资源部连日来召开要素保障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地关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情况汇报,强调及时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与此同时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守牢耕地红线,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严格管控围填海,更多通过资源高效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