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十来天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了6场新闻发布会:
9月19日,举行9月份新闻发布会,介绍发用电、投资项目审批等有关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都市圈发展、过度包装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9月20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9月22日,举行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这一天是“双碳”目标提出两周年;
9月26日,举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9月28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收官之年,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进展情况;
9月29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有关工作情况。
除了9月19日的发布会是例行新闻发布会之外,其余5场均为专题新闻发布会,虽然主题不同,但每一场都离不开“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话题。
十年来,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走出了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
十年来,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过剩钢铁产能1.5亿吨以上、取缔地条钢1.4亿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2021年,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1%,比2012年增加5.7个百分点;“三新”产业增加值相当于GDP的比重达到17.25%;新能源产业全球领先,为全球市场提供超过70%的光伏组件;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提升至84%。2022年前8个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97和386万辆,保有量达到1099万辆,约占全球一半左右。
统筹区域发展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2021年,东部与中西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分别从2012年的1.69、1.87下降至2021年的1.53、1.68,东西差距持续缩小,区域发展的协调性逐步增强。
同时,动力源地区引擎作用不断增强。2021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9.6万亿元、27.6万亿元、10.1万亿元,总量超过了全国的40%,发挥了全国经济压舱石、高质量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的重要作用。东北地区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改造升级“老字号”,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等升级提质,打造国产首艘航母、30万吨超大智能原油船、“华龙一号”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等一批大国重器;深度开发“原字号”,推动石化、冶金、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壮大“新字号”,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进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21年东北三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约1.4万家,较上年增长9.5%。
特殊类型地区也实现了振兴发展。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革命老区经济快速发展,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6万元。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深入推进,资源型城市资源产出率累计提高超过36%。
“双碳”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我国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标志着我国绿色低碳发展迈进新阶段。
两年来,我国能源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要进展,“双碳”工作实现良好开局。2021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5%,比2012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占比下降至56%,比2012年下降了12.5个百分点;风光发电装机规模比2012年增长了12倍左右,新能源发电量首次超过1万亿千瓦时。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已突破11亿千瓦,比十年前增长了近3倍,占世界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的30%以上。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和在建核电规模稳居世界第一。累计建成加氢站超过270座,约占全球总数的40%,位居世界第一。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世界总量的近1/4,居全球第一。
同时,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与2012年相比,2021年我国能耗强度下降了26.4%,碳排放强度下降了34.4%,水耗强度下降了4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58%。加大力度推广节能低碳交通工具,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保有量占全球一半。
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机制。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启动全国碳市场。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双碳”专业人才培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立起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例如,推行差别电价、超低排放、垃圾焚烧发电、电动汽车充换电等电价政策,完善光伏、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出台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出台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和岸电价格政策。
此外,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更好地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价值,有力助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截至目前,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已超200亿千瓦时,核发绿证超5000万张,折合电量超500亿千瓦时。
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十年来,我国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与2012年相比,2021年全国污水处理能力增长1倍,工业固废处置量增长约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量分别增长116%和62%,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202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了87.5%,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34.8%,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了84.9%,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累计完成造林9.6亿亩,占全球人工造林的1/4,着力强化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021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02%,森林蓄积量达到194.93亿立方米,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0.32%,湿地保护率达到52.65%;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8%。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200多万亩;青藏高原“中华水塔”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长江、黄河干流水质总体优良,提供了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成效明显。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制定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等一系列改革方案,建立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借鉴。
资金投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等部门,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多亿元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超过1500座、污水管网28万公里,新增垃圾焚烧处理厂超过500座,地级以上城市和东中部地区有条件的县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立,有力保障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以来,国家累计安排资金超过500亿元,同时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扩大投资渠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保障资金投入也是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十年来,中央补助资金额度不断增加。我国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天然林、公益林的管护,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0多亿元。推进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0多亿元。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00多亿元。积极探索开展湿地、沙化土地、轮作休耕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十三五”期间,中央层面年度安排各类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额度近2000亿元。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切实加大,据初步统计,地方政府年度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规模达近千亿元。
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推动社会主体参与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落实绿色金融等支持保障措施,有效推动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双碳”工作为牵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