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和湖泊局、乡村振兴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堰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有力推进我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十堰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将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流域综合治理,融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十堰计划到2025年,新增完成53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为达到这一目标,十堰将重点开展七个方面工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因地制宜优化治理方式,健全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健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持续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强化系统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农膜回收与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与治理监督指导;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农业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十堰计划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税费优惠、用地、用电、审批等各方面支持政策,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经费保障,切实减轻设施运行成本。十堰还计划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指标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创建、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