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介绍,去年以来,海洋司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扎实推动相关工作任务落深落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深入落实《“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印发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建设参考指标,提出清晰明确的建设要求,设置简洁明了的建设指标;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海南等8个沿海省份印发省级美丽海湾建设方案或建设要求,113个海湾也已出台建设方案。《“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6项指标和1682项重点任务措施整体进展顺利。
二是以总氮治理与管控为抓手,有序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重点海域,扎实推进陆海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10项重点攻坚任务。特别是针对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反弹问题,今年2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的意见》,指导相关地方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减排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重点海域海水水质整体向好。
三是以入海排污口监管为重点,不断强化海洋环境监管。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指导督促沿海各地稳步推进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和分类整治,同步强化海水养殖、海洋倾废等领域监管。
四是组织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逐步摸清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家底”。按照“摸清家底、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总体思路,编制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正式启动了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这一重大国情调查,力求系统掌握新时期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零点”资料。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趋好,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2022年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4%,总体保持稳定;二是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三是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总体改善,自2021年以来已消除“不健康”状态。
刚刚结束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新的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强调,要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继续抓好美丽海湾建设,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坚决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任务,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和地方工作基础,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谋划推进五项行动,包括美丽海湾建设提升、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重点入海排污口整治、京津冀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提升等。下一步,海洋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制定上述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凝心聚力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