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马鞍山市发现,一些地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基本保障,马鞍山市部分区域雨污管网整治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污水直排、雨污混排问题多发,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2020年以来,马鞍山城市水质指数逐年上升,水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
湖南西路北侧城市生活污水经雨水箱涵直排河道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部分区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
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到2021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督察发现,雨山河上游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突出。十村泵站汇水范围雨污混流,雨季大量污水溢流,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12毫克/升、25.5毫克/升、0.85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4.6倍、24.5倍、3.3倍。沙塘泵站汇水范围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天污水溢流问题多发,采样监测显示,沙塘泵站城镇雨洪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80毫克/升、9.32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8倍、8.3倍。
沙塘泵站汇水范围管网错接混接问题突出,污水排入雨山河
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马鞍山老城区最大的合流制管网终端湖西路泵站频繁排放污水,仅2018年1-10月就17次将污水排入雨山河”,该问题已于2021年验收销号。督察发现,上述问题整改不到位,湖西路泵站汇水范围雨污分流仍不彻底,2024年1-5月近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雨季时通过红旗北路西北雨洪排口排入长沟水系,最终汇入雨山河。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72毫克/升、6.64毫克/升、1.12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7.6倍、5.6倍、4.6倍。
红旗北路西北雨洪排口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长沟
督察还发现,雨山区、花山区存在约1.7平方公里污水管网空白区域,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雨山区佳山乡陶庄片区每天600余吨污水直排宁芜线铁路边沟,水体发黑发臭,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71毫克/升、12.6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6倍、11.6倍;采石街道宋山片区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排宋山沟,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89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8.5倍。花山区塘西街道同意村生活污水直排周边水渠,采样监测显示,北侧水渠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5毫克/升、1.67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4倍、7.4倍,水体发黑发臭。
佳山乡陶庄片区大量污水直排宁芜线铁路边沟
(二)部分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
2015年,长沟水系被列入黑臭水体名单,通过治理于2017年底消除黑臭。2018年省环保督察指出,长沟返黑返臭。经整治,该问题于2020年底验收销号。2024年一季度马鞍山市级警示片再次披露长沟存在返黑返臭风险。督察发现,该水体虽经多轮整治,但截污控源不到位、系统治理不够,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大量污水经205国道市政雨水箱涵直排长沟上游,致使约1公里河道发黑发臭,采样监测显示,溶解氧浓度为0.76毫克/升,水体黑臭明显。
长沟部分河段再次返黑返臭
马鞍山市住建部门工作推进不力,前期排查发现的22处雨污混接错接、渗漏等管网病害点,截至督察进驻仍有14处未完成整治。同时,长沟日常维护不到位,部分区域长期无人管理,河道污泥淤积严重,河面翻泥现象明显,内源污染长期释放,恶臭异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长沟凹湾水体表面漂浮大量污染物
(三)工业园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马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园区要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年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涉水企业增多,亟需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督察发现,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至今尚未开工建设,每天约9000吨污水输送至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部分时段污水输送量远超该污水处理厂接纳能力,以致大量污水外溢,污染环境。
马鞍山经开区、和县经开区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的意见》要求,开发区2018年底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2020年底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督察发现,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进展滞后,目前仍有14处管网病害点尚未修复,园区部分污水流入插花山明渠,通过蓑衣桥泵站排入双桥河。采样监测显示,插花山明渠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325毫克/升、8.48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5.3倍、7.5倍,水体为劣V类。
和县经开区插花山明渠大量污水经蓑衣桥泵站排入双桥河
原因分析
马鞍山市住建部门对污水收集处理重视不够、统筹谋划不足、推进不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短板明显。有关县区、开发园区落实污水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责任不到位,导致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直排问题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