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徽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在嘉陵镇通天坪矿区联合开展巡山护矿中,抓获正在实施盗采矿石的三名男子,现场查获用于盗采的物资若干。
经调查,三名违法行为人为谋取利益相互串联,携带物资工具深夜潜入管护区域,意图通过破坏矿洞封堵层实施盗窃矿产,被民警和巡逻人员当场抓获,及时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目前,三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下一步,徽县公安局将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涉矿产资源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自觉参与到自然资源保护中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