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督察发现,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部湾港务集团)生态环保意识淡薄,下属多家港口环境问题突出,北海铁山港东港建设违规施工,造成大片红树林死亡;位于北部湾沿海三市(钦州、防城港、北海)的多家下属港口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
东港区榄根作业区施工致大面积红树林死亡,部分红树林甚至被直接砍伐
督察认为,北部湾港务集团作为广西自治区直属大型国有企业,本应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但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与此要求相去甚远。集团政治站位不高,对红树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汲取教训不深刻,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发展理念,重建设轻保护;对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集团层面系统研究、总体部署,推动所属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监督管理缺位,导致旗下多家港口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引发严重生态后果。
北海铁山港东港区违规施工致3万多株红树林死亡
北部湾港务集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于2007年2月整合防城港、钦州、北海三个沿海港口成立。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其下属企业北部湾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但北部湾港务集团未深刻汲取教训,下属港口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码头建设违规施工,造成红树林大面积死亡,在2018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后,破坏问题依然未得到遏制。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海铁山港东港区建设规划问题,2016年12月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对‘东港区榄根作业区南4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项目和榄根作业区1号、2号泊位和南1号至南3号泊位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督管理,减轻对红树林生态湿地的影响”。海洋环评也明确要求“在吹填施工前必须做好围堰,在吹填区域内设置沉淀坑,合理选择溢流口位置,严格控制吹填区溢流口泥浆浓度,在溢流口外设置防污帘,降低出口处的悬浮物浓度”,以减轻对红树林生态湿地的影响。
但该港区涉海部分2017年6月动工后,无视上述要求,在围堰尚未合拢的情况下强行作业,大量含高岭土的污水进入红树林区域,加之工程建设造成区域水动力减弱,高岭土悬浮物堆积及粘附在红树林上,影响其呼吸及光合作用,导致红树林大面积死亡。
经司法鉴定,截至2020年5月,该区域红树林受损面积达257.67亩,其中严重退化155.07亩,死亡102.6亩,死亡株数达37988株,区域生态系统受损严重。据森林公安调查,施工单位甚至直接砍伐红树林168株,严重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对红树林受损置若罔闻,受损面积逐年扩大
督察发现,北部湾港务集团下属的广西铁山东岸码头有限公司缺乏生态环保意识,对施工区域周边大片红树林死亡的情况不闻不问,也未上报有关部门,红树林受损情况持续多年。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调查结果显示,该区域红树林受损面积逐年扩大,2017年12月受损面积约8.25亩,2018年10月受损面积为71.55亩,到2019年6月受损面积已增至141.3亩,有关情况直至2019年11月才被北海市相关部门发现。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合浦县自然资源部门先后5次向该公司及施工单位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公司拒不停工。2020年4月30日,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再次下达停工整改要求,该公司仍以红树林死亡原因不明为由,拒不停工。直至2020年5月5日,该公司被北海市自然资源部门约谈后才停工。而此时,区域红树林受损面积已累积达到257.67亩。
治污不力,港口污染严重
督察还指出,近年来,北部湾港务集团分布在广西北部湾沿海三市的多个港口,因生态环境问题被当地环保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底至2021年4月期间,生态环境部现场检查依然发现其码头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污染严重。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硫磺堆场区域污水横流,pH值低至3.48,化学需氧量高达4808毫克/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港分公司铁山港煤码头6个堆场露天堆放煤炭,未采取抑尘措施;北海港石步岭码头硫磺堆场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简陋,现场检查时,部分含硫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排入海,在海面形成明显污染带,取样监测pH值仅为2.82,为强酸性;化学需氧量高达89毫克/升,超海水四类水质标准16.8倍。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407号泊位红土镍矿堆场、硫磺堆场和部分煤堆场都未配套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现场船只装卸货物扬尘污染严重。场区硫磺堆场露天堆放,堆场围堰形同虚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现场检测硫磺堆场废水pH值低至3.48,化学需氧量高达4808毫克/升,部分硫磺废水通过雨水沟排放。
钦州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未建设危险废物仓库,现场检查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堆放在生活垃圾堆场,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