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有违常识、造假的工程项目,得到了专家的“背书”后匆匆上马;少数专家只顾拿“出场费”,不管项目的科学性;个别专家竟然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背景……云南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曝光了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专家假”“假专家”问题。
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通海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主要涉及杞麓湖柔性围隔、水质提升和补水管道向湖心延伸3个项目。云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有29名专家参与了这些弄虚作假项目,他们都拿了数额不等的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出具了“同意”“原则同意”等意见,无一人给出“不予通过”意见或选择退出。
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9人中,有些专家在参与项目论证、评审的时候,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最后出于自身利益、科研、人情等方面考虑,还是签下了“同意”意见;有些专家出于走过场、拿“出场费”心态,频繁参与相关项目评审会,却不关心项目的具体内容;有个别专家扮演“科研掮客”角色,在当地党委政府、项目承接方、技术专家之间牵线搭桥,一手拿施工方的好处,一手笼络专家参加各种项目评审会;有一些专家竟然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背景,只是临时凑数、救场的。
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出,专家们丧失客观、公正、独立的科学研究立场,履行职责不到位,给当地党委政府、施工方“背书”,造成了严重后果。一是出具肯定性专家意见成为当地党委政府上马“问题项目”“造假工程”的决策依据;二是技术把关不严,造成一些工程项目的设计缩水、建设缩水等问题;三是对待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态度敷衍,研究材料不认真、没有深入实地调研、评审走过场,背离科学研究精神,败坏了学术风气。
据介绍,29名专家分别来自云南大学、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云南农业大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昆明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师范大学、玉溪市环境监测站、通海县水利局、通海县农业农村局、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