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召开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2020至2021年度,京津冀三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联动执法工作,拓展深化执法联动机制、健全执法联动层级,共同加强区域交界处污染源监管,成效显著。
联动执法层级进一步下沉,市县层面联动多。北京市房山区与河北省涞水县、涿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了《2020年房涞涿三地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计划》;北京市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与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组织召开会议,建立潮河、白河流域联防联建机制;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廊坊市建立“京冀水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会商制度”,并签署合作协议。
联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重点问题同发力。延庆区与张家口市,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武清区,房山区与保定市等针对交界地区的涉气污染点位开展联动或联合执法十余次;为保障密云水库等重点区域水质安全,房山区与保定市,通州区、大兴区与廊坊市,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与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开展涉水执法检查;延庆区会同张家口市对丢弃医疗废物案件开展联合调查,推动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联动执法领域进一步拓展,协同推动移动源监管。三地首次将移动源监管纳入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中,同步发布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共同探索新车抽检协同机制,在数据共享、执法一致性、油品质量控制、添加剂管理等方面加强协同协作;强化移动源联动执法,实现超标排放车辆数据信息共享,对超标车辆进行重点检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