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政府网站7月5日消息,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近日作出《关于信访举报问题编号A0819087号“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镇青海盐湖圆通钾肥公司无手续修建了十几平方公里的盐田,占用河道和湿地,破坏生态”问题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称,“无手续修建了十几平方公里的盐田”问题举报属实。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在公示中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任务为:“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镇青海盐湖圆通钾肥公司无手续修建了十几平方公里的盐田,占用河道和湿地,破坏生态”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所使用盐田共计40.915平方公里,未办理相关盐田用地手续。“无手续修建了十几平方公里的盐田”问题,举报属实。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对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该企业办理盐田相关用地手续。
根据2020年6月29日市人民政府规范盐田用地管理会议纪要内容及2021年4月14日市人民政府同意租赁用地的批复(格政〔2021〕61号),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已于4月29日与青海元通钾肥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总面积40.915平方公里并按照市政府批复缴纳了土地租赁费(租赁费8000元/平方公里/年,共计65.464万元),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完善了盐田用地手续。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称,该案件现已完成整改,已由我单位通过验收,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整改任务办理机构或12369环保热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连续5个工作日内。受理部门: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79—8408382。
格尔木市政府网站7月5日还公布了另外一起整改公示。
针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察尔汗盐湖往里达布逊盐湖周围私人圈地、挖矿、破坏盐湖的现象较为严重”问题,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称,该信访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达布逊湖区的采矿企业,采矿手续齐全,未发现乱挖乱采现象,不存在破坏盐湖的情况,但存在违法圈地、占地等问题。故“挖矿、破坏盐湖的现象较为严重”问题,举报不属实;“私人圈地”问题,举报属实。经现场调查,达布逊违法占地共11宗。其中,3家企业的3宗违法占地,均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恢复土地原貌,并及时退还了土地,免于行政处罚并撤案;1宗违法占地因为债务纠纷,土地及其附着物已被法院查封;最终立案处理7家企业,其中并案处理1家企业,即共立案处罚6家企业,6家企业已行政处罚全部完毕,并结案。现6家企业与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已全部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交纳完土地租赁费,取得了用地手续,消除了违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