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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林业局答“采伐改造桉树林保护水源地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1-07-09 1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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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泉州市林业局网站7月7日消息,泉州市林业局7月6日就泉州市政协委员刘三川《关于加快全市速生林改造、保护水源地的建议》作出答复称:在部分水源涵养区种植桉树,过分施肥和喷洒农药,给饮用水安全留下隐患;泉州市林业局已印发《泉州市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方案》,加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林乡土化改造提升力度,对于重要水库、水源地、群众关注度高的桉树林应优先进行改造提升;力争5年完成省三级生态公益林桉树改造提升。


泉州市林业局在答复函中对刘三川委员表示,《关于加快全市速生林改造、保护水源地的建议》(第2021368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水利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速生林(桉树)发展现状


泉州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发展速生林(桉树)具有较好的自然条件。随着科技进步,桉树新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取得突破,大幅度提高了桉树的产量和效益,增强了群众造林致富的信心,南安市、安溪县、惠安县、泉港区、永春县等地一些群众和企业踊跃参与桉树造林,推动我市桉树人工林的发展。目前,全市桉树人工林面积约3.63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5.3%(林地面积68.34万公顷),占全市人工林面积9.1%(人工林39.81万公顷)。


二、速生林(桉树)发展存在问题


在桉树种植中,部分地方缺乏科学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未严格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在气候不适宜的西北部和海拔较高地区种植桉树,导致桉树生长不良或受灾严重;在部分水源涵养区种植桉树,过分施肥和喷洒农药,给饮用水安全留下隐患;大面积种植少量几个树种,降低了桉树抗病、抗虫能力,也降低了林分的生态功能;一味地追求短轮伐期,造成地力消耗严重。


三、速生林改造主要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市林业和水利部门高度重视速生林(桉树)发展中存在的不科学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林农科学适地适树,规范营造林管理,采取了一些举措:


1、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制度保障。2020年11月,省林业局出台的《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改造提升,允许其中的杉木、马尾松、桉树等人工林按照一般商品林政策进行改造,采伐后引导按时营造乡土阔叶树种或混交林。”第十三条(六)规定,“为调整林分结构,对人工商品林和二级、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中的人工纯林,在套种阔叶树(桉树除外)后成活成林,需伐除上层非目的树木的(如桉树),可不受采伐年龄限制。”今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20〕40号)明确提出,加强水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做好省级生态公益林中桉树的改造提升工作。


2.推进改造提升,调整林分结构。2020年10月,市林业局印发《泉州市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方案》,加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林乡土化改造提升力度,对于重要水库、水源地、群众关注度高的桉树林应优先进行改造提升。通过调整树种结构,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混交复层林,促进生物多样性,改善树种结构和景观效果,提高桉树林的综合生态效益。力争5年完成省三级生态公益林桉树改造提升,目前南安市、安溪县、惠安县、泉港区、永春县等地着手进行公益林桉树的改造提升工作。


3.改进培育模式,寻找替代树种。近年来,市林业部门积极推广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率先在省属林场中开展近自然森林经营试点,充分发挥林场“规模化”效应,积极探索桉树与红椎、荷木、福建柏、樟树、卷荚相思、黑木相思等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混交模式,完成作业面积近4万亩,进一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2019年,市林业局启动桉树林改造提升课题研究,其中《麻栎及栓皮栎林下套种关键技术研发及林分生态效益评价》(2019N038)正式列为市科技攻关项目,项目在惠安县、泉港区水库上游实施近500亩桉树林采伐改造。通过科技示范,引导林农适当延长轮伐期,推进桉树等速生树种纯林改造提升,加快推进造林树种的多样化。


4.强化预防保护,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市水利部门一贯重视江河源头区和重要饮用水源地预防保护工作,在多年水土流失治理上坚持“大封禁、小治理”原则,结合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实施,通过封禁保护、补植造林等措施,强化江河源头区和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的保护和提升。“十三五”期间,水利部门在水土流失治理区实施封禁抚育113.7万亩,发挥了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2021年,市水利部门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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