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智库观点 >  正文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07-13 14:20:55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首次深刻阐释伟大建党精神,系统阐述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光辉历程中,党的全部创新理论和实践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成果,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一个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新的征程上,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厚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绿色底色和成色。


  第一,着力平衡和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实现全面绿色转型,必须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作为约束倒逼经济发展,也就是经济社会发展要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方面,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唯有发展才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第二,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战略方向,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面对环境与气候的双重挑战,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来看,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再沿袭发达国家走过的高耗能、高排放的老路,必须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路子。从当前世界潮流来看,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后疫情时代,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复苏计划。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来看,坚持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转型,减缓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总要求,坚定不移把降碳摆在更加突出、优先的位置,推动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均圆满超额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部署,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六个不够”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够深,部分地区上马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冲动强烈;改善水平不够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总体上仍处于中低水平上的提升,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工作成效不够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还有可能反弹;涉及领域不够宽,需要将治理重点逐步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等更广泛的领域;治理范围不够广,环境治理应当有序有效向县级市、乡镇、农村地区扩展延伸;支撑保障不够强,基础工作和队伍能力尚未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十四五”时期,必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大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始终保持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部署,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推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市场化投入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第五,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环境问题,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时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要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切实履行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环境公约义务,有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今年10月将在昆明举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共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战略,开启全球治理新进程。要积极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际传播,讲好生态文明的中国故事。加强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合作,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其他国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