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日前在福建福州举行,国内外专家在大会上共话世界遗产保护走向,共谋世界遗产保护路径。大会通过的《福州宣言》,重申世界遗产保护和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携手努力、共同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的世界担当。
作为世界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世界自然遗产是自然保护地“皇冠上的明珠”。我国共有世界自然遗产14项,总数位居世界第一。我国自然遗产保护取得哪些成功经验?如何把这些珍贵的自然遗产保护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雷光春。
雷光春向记者介绍,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涵盖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得益于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遗产地生态系统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尤其将遗产保护、旅游开发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促进遗产地周边社区脱贫致富。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对全球世界遗产保护状况的评估结果显示,世界自然遗产与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中,全球整体状况处于“好”和“较好”的比例为63%,中国的比例为89%。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与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总体保护状况良好,无濒危状态的遗产地,整体保护状况明显优于国际平均水平。
“我国在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利用中,努力做到资源保护与民生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适当的生态旅游等方式,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遗产地保护与当地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协调发展。”雷光春指出,例如,中国南方喀斯特、中国丹霞、云南三江并流等自然遗产地将自然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依托自然遗产地资源,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
雷光春认为,与其他遗产相比,自然遗产分布范围更广、遗产地面积更大、监管难度更高、保护专业性更强、遗产保护与地方发展的矛盾更尖锐。长期以来,我国探索建立了自然遗产依托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机制,利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实现对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有效监管。
从全球视角看,我国高度重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严格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的目标责任制,使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此外,还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生态补偿政策,让周边社区从世界遗产保护中直接受益。
未来,要如何保护好珍贵的世界自然遗产?雷光春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完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框架,全面保护自然遗产地的重要自然资源;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使遗产地所在区域及周边社区群众公平地获得可持续发展机会,提升各方面保护自然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深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成熟技术,分享中国成功经验,共同推动全球世界自然遗产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