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银保监局联合举办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成果发布会,会上迎来首批企业投保,这也意味着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综合改革成果正式落地,同时也为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增添了亮丽的一笔。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0月,深圳就正式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全国唯一通过立法确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城市。同时,于今年7月配套实施《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对投保范围、保险责任等提出强制性要求。
据深圳市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范君宁介绍,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增加了应急责任补充费用风险保障,为实际应急场景中可能发生操作不当或应对错误导致的二次污染事故提供风险保障,并将一般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损害纳入保障范围,风险保障更全面。同时,平均费率较过往产品下降超过三成,保费显著降低。
此外,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对投保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承保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知识培训等风险管理服务。
谈到此次改革的目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岸标表示,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商业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统筹协调多方参与企业环境治理,有利于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快推进深圳市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
接下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动员和组织纳入强制投保范围的企业投保,力争于今年9月底前实现名单内所有企业应保尽保,足额投保。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探索构建综合、立体、系统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助力企业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提升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