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一周年之际,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三北工程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严格保护、科学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扎实推动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到 2025 年,三北工程科学绿化技术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科学绿化示范样板。林草植被恢复方式更趋优化,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占比达到 60%左右,灌木造林占比达到 40%以上,混交林占比达到 40%左右,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显著提升。到2035 年,三北工程科学绿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生态系统结构逐步优化、质量明显提升、稳定性显著增强,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更加稳固。
《实施意见》要求,要统筹编制工程发展规划,把营造林、草原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等纳入工程建设内容,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科学组织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突出区域治理重点,立足“两区两带”生态功能格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系统治理。精准提升绿化成效,以修复改造、提质增效为重点,优化升级现有林草生态系统。拓展造林绿化空间,以建设森林城市、美丽乡村为重点,统筹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发展。科学选择绿化树(草)种,大力培育和发展乡土树种。科学选择植被恢复方式,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封飞造结合。加强绿化设计施工管理,强化对作业设计的科学论证和监督实施。大力推行节水绿化,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建设森林、灌丛、草地及荒漠植被。加强林草资源监管,建立完善工程后期养护管护制度,着力提高保存率和成林率。健全完善监测评价体系,落实绿化任务直达到县、上图入库、精细化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优良树种草种选育、旱区林草植被恢复模式等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应用,扎实开展三北工程科学绿化试点县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科学节俭务实绿化风气。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和对工程建设成效的综合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