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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能动履职凝聚嘉陵江生态保护共建共护合力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3-01-17 1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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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出嘉陵。嘉陵江是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一级支流,是四川、重庆10余座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涵养地,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因其在四川省武胜县境内河道长117km,故武胜县也成为嘉陵江流域中拥有其最长河段的县级行政区,素有“千里嘉陵 武胜最长”的称号。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对“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作出重要部署。

融入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武胜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刑事+公益”“检察+行政”“专家+群众”“上游+下游”工作模式推动嘉陵江生态保护共建共护共享,自觉扛起“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检察担当。

“刑事+公益”一体履职

“为最大化保护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我院对涉嘉陵江的案件实行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同步介入,既查刑事犯罪,又查公益损害,还查治理漏洞。”武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强说。

2021年5月,肖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武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1年4月,肖某使用可视鱼竿在武胜县中心镇嘉陵江段捕鱼,其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视锚渔具有精准度更高、捕获量更大的特点,对野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都会造成损害,肖某还应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承办检察官说。对此,该院对肖某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在走访调查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在禁捕天然水域锚鱼行为偶有发生。随后,在调阅刑事卷宗、检索监管依据、走访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武胜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日常执法巡逻频次,对使用各类禁用工具和方法在天然水域捕捞、垂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嘉陵江武胜段使用可视锚鱼器锚鱼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武胜县检察院还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力量,一体办理涉嘉陵江刑事与公益诉讼案件。据统计,2022年4月以来,该院办理涉嘉陵江刑事案件13件,发出诉前公告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并积极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手段促进问题尽早解决。

为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武胜县检察院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生态环境,引导其从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202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涉嘉陵江案件中,已有1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6万余元。

“检察+行政”“专家+群众”全面发动

守护嘉陵江,仅靠检察机关一家之力远远不够。

2022年9月26日,武胜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一艘停放在该县东门渡口的船舶将污染物直排嘉陵江,遂依法开展调查。

经查,该船是即将报废的船只,因报废期临近,管理者对设施管理维护不重视,厕所未按规定进行封闭,且存在将矿泉水瓶等垃圾扔到江中的问题。对此,武胜县检察院于2022年9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水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协同相关部门立即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组织整改,船舶污染物直排嘉陵江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记者了解到,这起船舶污染物直排嘉陵江案件的线索,就是武胜县检察院通过接入当地智慧渔政系统获取的。据介绍,该院主动与公安、农业、生态环境、渔政、水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如何估值?此案的生态损害有多大?……这是武胜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嘉陵江生态保护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为有效提升案件办理精准度,该院积极借用“外脑”,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聘任来自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产渔政、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办理16次。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案件中,来自水产渔政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该院检察官对犯罪事实进行专业评估,既解决了生态损害缺乏专业评估的难题,也让犯罪嫌疑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数额有据可循。

办案中,武胜县检察院还注重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通过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多向发力,共同推进破解公益保护难题。

为了让共护嘉陵江生态成为群众的共识,武胜县检察院邀请20名沿岸居民担任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我们的志愿者不仅是公益诉讼‘宣传员’,还是案件线索‘信息员’和督促整改落实的‘监督员’。”武胜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余涛说。2022年以来,该院收到志愿者提供的嘉陵江环境保护类线索8条,其中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2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涉嘉陵江案件公开听证4次。

“上游+下游”共治共建

兴隆河是嘉陵江的一级支流,也是川渝两地的界河。兴隆河从武胜出川,逶迤流入重庆合川,在重庆被称作南溪河。

2020年6月,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南溪河存在水质不稳定的问题,遂依托两地检察机关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商请武胜县检察院协作办案。

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联合巡河,排查到兴隆河(南溪河)水质污染点位。经查,由于历史规划原因,兴隆河(南溪河)流经场镇未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加之受岸线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因素影响,该河水质呈不稳定状态。

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推动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涉及乡镇迅速行动,先后完善雨污管网、扩容升级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理,河流水质得到很大改观。

武胜县检察院与合川区检察院还会签了《关于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坚持以办案为重点,着力构建生态共治新格局。据统计,根据双方建立的协作机制,两地检察机关已相互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条,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此外,武胜县检察院与合川区检察院建立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开展全方位合作,联合巡江巡河2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场。

作为一座被江水眷恋的城市,武胜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能动履职把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部署自觉融入嘉陵江保护,以检察之力守护“千里嘉陵江水色,含烟带月碧于蓝”的诗意景观和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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