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的固碳能力远超陆地生态系统,海洋碳汇(又称“蓝碳”)不仅涵盖红树林、盐沼、海草床、浮游植物等通过光合作用、生物泵等机制实现的碳移除,还包括藻类、贝类养殖等人为增加碳汇的活动。海洋碳汇核算是对上述海洋生态系统吸收、固定与长期储存二氧化碳能力进行系统性、定量化和价值化评估。积极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旨在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海洋碳资产管理、碳交易制度建设与生态补偿机制提供量化支撑。
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助力“双碳”目标实现。通过核算海洋碳汇能力,可精准评估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贡献,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碳汇核算可促进蓝碳交易市场发展,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实现,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碳汇价值实现—反哺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提升国际话语权。目前,国际海洋碳汇缺乏统一标准,我国通过发布《海洋碳汇核算方法》等标准,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海洋碳汇核算取得积极进展。第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及蓝色碳汇,此后,《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多项政策文件涉及发展海洋碳汇。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第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海洋碳汇核算方法》的发布填补了我国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的空白,系统规范了海洋碳汇核算工作的流程、内容、方法及技术等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的特征,推进有关技术和方法学的研究与制定。广东深圳发布《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广西、河北等省份发布区域性海洋碳汇相关文件或技术规程。第三,创新实践成效显著。山东积极发展海洋碳汇金融,让蓝色碳汇变身绿色资产,长岛推出海草床、海藻场碳汇贷等,探索海洋碳汇价值实现;东营提升滨海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2019年以来累计修复盐地碱蓬4316公顷、海草床111.1公顷。依据自身渔业资源丰富的禀赋,福建探索推进渔业碳汇交易。
在开展海洋碳汇核算过程中,尚存在核算体系不完善、技术基础薄弱、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例如,在海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溶解有机碳等碳汇要素尚未纳入核算,容易造成碳汇能力低估;滨海湿地外源碳输入与近海生态系统陆源碳通量缺乏统一规范,存在重复计算的可能;现有数据主要依赖局部试点,尚未建立覆盖广泛且具高精度的海洋碳通量监测体系;微生物碳泵、贝藻类养殖固碳机制等关键过程研究相对滞后,制约了核算方法与模型的系统构建与应用推广。同时,海洋碳汇市场需求明显低于森林碳汇,难以形成有效的规模化交易,蓝色信贷等配套金融工具覆盖有限,缺乏对碳汇开发与运营的反哺和激励。
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应以标准制定为突破口,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市场机制为保障,尽快构建起“核算—交易—增值”的全产业链体系。
完善核算标准。制定和完善具有约束力的国家级核算标准,明确不同类型海洋碳汇的核算边界、周期与技术方法,确保核算的一致性与科学性。统一数据采集、报送与应用机制,推动多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为政策制定和蓝碳市场交易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强化科技支撑。构建和完善空、天、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碳汇动态变化的精确感知能力。聚焦微生物碳泵、贝藻类养殖固碳等关键过程,推进相关机制与技术研究,突破碳汇核算方法学瓶颈。
推动市场与金融创新。探索将海洋碳汇纳入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结合其生态特性设计差异化的交易规则等,提升市场参与度与定价能力。设立海洋碳汇专项资金,通过税收抵免、绿色信贷等加大对蓝碳项目的政策激励与资金扶持,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性。
深化国际合作。推动蓝碳核算方法与标准的国际互认,提升我国在全球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同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蓝碳技术与项目合作,拓展国际影响力。
(作者:韩立民,系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经济分会副理事长、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