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23年4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会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3年4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析了今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听取了2月份形势分析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三个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及后续工作考虑,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了相关措施建议,明确了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开局良好,装机规模持续扩大。1-3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740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3%,同比增长86.5%;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947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28.7%,同比增长11.4%;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9.8%、风电平均利用率96.8%、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0%。
会议强调,2月份形势分析会以来,有关单位积极推动第一、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三个清单”整改落实,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部分项目没有编制接入方案、部分送出工程还需进一步加快建设的情况。另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电化学储能调峰设施建设进度较慢。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大基地按期建成并网。
会议要求,要继续加大政策供给,采取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建设,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要对标对表世界最先进的水平,研究提出巩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先发展的措施。要对新业态、新场景积极鼓励创新,不断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31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18家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