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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多发 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时间:2024-08-21 1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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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眉山市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一、基本情况


眉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生活污泥)、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工业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递增。2021至2023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约80.44万吨、90.28万吨、130.98万吨。


二、主要问题


(一)污泥处置乱象丛生


眉山乾丰基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丰公司)是烧制生产陶粒的工业企业,环评要求,生产工艺在原料中掺烧生活污泥的比例不能超过30%,且不得处置工业污泥。乾丰公司盲目追逐经济利益,在不具备工业污泥处置能力的情况下,肆意处置工业污泥,且未配套建设相应污染治理设施。2023年,乾丰公司违规接收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的工业污泥1万余吨,占全市总量的25.6%;同时,乾丰公司还处置了东坡区、青神县以及仁寿县1100余吨生活污泥,工业污泥、生活污泥掺烧比例高达60%。


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侵占2000平方米耕地作为生活污泥暂存场,堆存量约1000余吨。该暂存场未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生活污泥渗出液直接进入土壤。经监测,渗出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5500毫克每升、1048毫克每升、15.9毫克每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1275倍、1048倍、8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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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侵占耕地堆放生活污泥


(二)危废违规贮存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仁寿县欣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属于塑料再生利用加工企业,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该公司自2021年起,租用其他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厂区空地,暂存、处置废有机溶剂和废碱液塑料桶等危险废物,且未落实“三防”措施。四川顺应动力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情况下,将512吨氢氧化铁废渣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交不具备处置能力的丹棱县卓达砖厂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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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欣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废碱液桶露天堆存于无“三防”措施的空地


(三)部门监督管理不力


2022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数据真实性负责。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任由企业自行填报信息系统数据,既未对产生、接收、处置数据开展交叉对比审核,也未现场核查实际情况,更未对虚假填报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全市生活污泥处置工作底数不清,漏报瞒报现象普遍,非法处置行为频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2023年数据显示,四川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乾丰公司生活污泥处置量分别为5757吨、655吨,但实际分别为6200余吨、1100余吨。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把关不严,明知乾丰公司不具备工业污泥处置资质和技术能力,在园区工业污泥未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情况下,发函要求该公司接收园区工业污泥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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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要求不具备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园区工业污泥进行处置


三、原因分析


眉山市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监督管理缺位,违法违规行为多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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