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内江市威远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一、基本情况
威远县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完成内江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距离“十四五”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二、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不深,抓得不实
2020年至2023年,威远县优良天数率持续下降。面对严峻形势,威远县没有仔细研究、主动加压,工作部署不到位。2023年3月出台的《威远县城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将只有市级以上才实施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列为约束措施,明显照搬照抄;将2022年已拆除的新米兰陶瓷纳入治理改造范围;设置的88.9%全年优良天数率目标,在后续方案中下调至85%。
(二)重点行业监管不到位,工业污染问题突出
博威能源、成渝钒钛、四川煤焦化3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约占威远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督察发现,博威能源未配套建设收集处理设施,推焦期间产生大量黄色烟尘,无组织散排严重;未完成2024年第二季度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自2021年8月建成以来,无任何监测数据。成渝钒钛加热炉脱硫等5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滞后。四川煤焦化以部分设施关闭代替企业整体迁出,建安西路以南厂区的焦化、苯精制生产设施未按规划环评要求于2020年底前迁出,持续生产至今。
四川煤焦化关闭退出现状示意图
博威能源无组织散排严重
(三)考核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
威远县在落实党政同责考评、通报曝光等约束措施上偏软偏松。威远县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目标任务,但无一县级部门因此在党政同责考评中被扣分;2023年被生态环境部移交问题23个,却无一单位按当年考评细则要求被扣分;4家陶瓷企业未完成2023年度改造任务,不仅未按要求通报曝光,反而在后续工作方案中将其整改时限延后1年。
三、原因分析
威远县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持续攻坚力度不足,措施推进不力,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