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以下简称《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以下简称《核技术利用退役》)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
据悉,《核技术利用退役》为首次发布,适用于核技术利用退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涵盖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退役工作。
关于公开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和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彭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电话:(010)82205517
邮箱:penghui@chinansc.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金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46139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退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