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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取得历史性进展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时间:2025-04-23 09: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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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原资源丰富,草原面积近40亿亩,居世界第一。草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2018年以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草原保护修复,草原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草原生产力持续提高。全国草原生态状况已走出低谷,实现了由21世纪初的“整体恶化”到当前“整体改善”的历史性转变。

4月22日,国家林草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支持草原保护修复总投资达到1100亿元,年均修复草原超过4600万亩,年均防治草原鼠虫害面积超过1亿亩,草原鲜草总产量超过5.5亿吨,草原生态保护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

草原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国家林草局加强草原工作顶层设计,制定了一系列强化林草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草原监测、保护、修复、执法、草业、支撑等六大体系,将草原保护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草原增绿扩绿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国家林草局以组织实施“双重”“三北”等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草原修复治理,年均修复草原超过4600万亩。特别是在三北地区草原面积有22亿亩,自202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发出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的伟大号召两年来,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乔灌草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草原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三北地区草原生态质量持续提升。

草原资源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坚决守牢草原资源安全底线,始终保持草原执法监管高压态势,联合开展“绿盾”“护绿”等专项行动,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草原变化图斑判读与核查处置,提高主动发现草原违法行为的能力。2018年以来,各地累计立案查处破坏草原案件近5万起。

草原科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各地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契机,通过加大人工种草力度、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等措施,加快转变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促进草原休养生息,有效缓解了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促进了草原生态的恢复。与此同时,草原旅游、生态康养等绿色产业蓬勃发展,有力促进了农牧民增收。

草原用地要素保障赋能发展。主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林草要素保障八条”政策,优化重大项目、保供煤矿使用草原审核审批流程,切实强化草原要素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将1050亩以上草原征占用审核权限委托省级林草部门实施,同时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强化对地方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与监管。

草原改革发展活力有效激发。2023年,国家林草局与内蒙古、西藏、青海三省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点带面解决制约草原保护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目前已取得31项初步成果。积极创新草原保护利用新模式,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作用,挖掘草原生态旅游、自然教育、草原特色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利用潜力,开展39处国家草原公园和18处国有草场试点建设,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12处“红色草原”,探索建立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途径。

草原工作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按照部局统一部署,建立了以定期普查和年度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体系,加快弥补草原资源底数不清短板。积极推进草种业发展,不断加大国产草种扩繁生产力度,着力解决草种“卡脖子”问题。积极搭建草原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支持相关高校加强草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启动实施草种“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有效提升草原科技支撑能力。

加大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力度

国家林草局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公开通报典型案例、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法等措施,打好草原执法监管的“组合拳”,不断强化草原资源保护监管。

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开展“绿盾”“护绿”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将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制考核,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巡查与保护力度,确保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

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监测技术,开展草原变化图斑判读,结合地面核查处置,形成“天空监测、地面核查”的监管模式,增强了主动发现查处违法行为能力。

通报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应。以非法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2022年以来,已通报35起破坏草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持续跟踪并督促整改。

加强部局联动,提升执法合力。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开展协同执法,由部相关司局、总督察办、执法局、区域督察局,及国家林草局相关司局和驻地专员办开展专项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毁林毁草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行为。聚焦重点领域,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构建“监测预警-行政执法-生态修复”治理体系,强化草原生态保护。

增强国产草种供给能力

草种是国土绿化和草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国家生态安全、食物安全和美丽中国建设。当前,我国草种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各类草种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特别是生态修复急需的优良乡土草种依然供应不足。国家林草局高度重视草种业发展,全方位推进草种业振兴,力争到2030年生态修复用草种和饲草草种国产自给率达到75%。

立足战略全局,统筹规划。将草种业发展纳入《“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和《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草种业全链条发展。

加强草种质资源调查保存利用,夯实资源根基。启动了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目前全国已有内蒙古、山西等18个省区启动了草种质资源普查;布局建设“1个中心库+20个资源圃”的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组织编制了30个主要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指标,为育种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创新驱动,完善草品种审定推广体系。首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成立了国家林草局第一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有27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或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建立起国家和省两级品种审定制度。确定公布了30处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截至目前已开展92个草品种的区域试验,累计审定草品种59个。

加强基地建设,提升草种供给能力。截至2024年底,已新建近60万亩草种繁育基地,年产优良乡土草种近2.5万吨,形成了青海20万亩披碱草种子、内蒙古10万亩羊草种子等大规模优良草种扩繁基地,涌现出蒙草集团、三江集团等草种业龙头企业。

加强草种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连续五年开展草种质量抽检,生态修复用草种合格率得到了大幅提高。在甘肃省启动草种质量追溯试点,实现草种生产、流通全流程监管。

强化草原保护修复科技创新

“十四五”以来,国家林草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聚焦草原保护修复重大科技需求,统筹推进研发项目部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林草局草原研究中心,为草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奠定了坚实科技支撑。

组织全国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草种基因资源挖掘与种质创新利用”、国家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项目“中国乡土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将草原研究项目推荐列入林草科学联合基金2025年首批项目,组织指导相关省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草原科学研究。特别是为破解我国生态草种优良品种少的“卡脖子”问题,2022年,国家林草局部署实施了“草种优良品种选育”“揭榜挂帅”项目,选育出“中科10号”羊草、“中林育5号”野牛草、“腾格里”牛枝子等15个国家级审定品种,构建配套原种繁育技术体系,广泛应用于内蒙古、吉林、甘肃、新疆等地退化草原、沙化草原、重度盐碱化草地修复。

构建完善草原保护修复条件平台体系。组建了“草种创新与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兰州大学),重组优化国家林草局草原保护修复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10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6个国家林草局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初步形成了重点地区、重点生态类型全覆盖的草原生态观测网络,为摸清草原生态本底、明晰草原生态过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高水平科研机构与人才队伍。目前,我国已有国家林草局草原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等2家专门从事草原保护修复研究的中央级科研院所,全国16所高校设立了专门的草原草业学院。在科研人员培养方面,形成了一支由院士(南志标院士)领衔、国家级科技人才为中坚、青年拔尖人才为后备的高水平人才队伍,特别是国家林草局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实施以来,培养领军人才10人、青年拔尖人才15人、创新团队32个,为草原保护修复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持续强化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广。目前,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已入库各类草种和草种选育类技术成果320多个,其中,“耐盐高产中苜系列苜蓿新品种的选育与应用技术”和“三江源区沙生草种大颖草繁殖技术”入选三北地区重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100项。近年来,在相关省份实施“‘曲丹8号’苏丹草繁育与栽培技术推广示范”等草种类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15项,推广示范了一批优良草品种及配套繁育技术。

高标准开展草原领域标准化工作。国家林草局专门组建成立了草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构建了草原领域新型标准体系,涵盖基础通用、保护修复、资源利用等各类标准26项,发布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沙化草原治理技术规程》等一系列重要技术标准,以优质标准助力高水平草原保护修复。(曹云 李圣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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