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龙胜,罗汉果、大叶百合等林下中药材,为当地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在福建沙县,林下种植的穿山龙、牛奶根,成了沙县小吃炖罐的食材;在浙江安吉,“万亩林下经济产业园改造提升工程”规划建设林下露营基地等功能区,着力打造旅游产业集群……近年来,多地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作为林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林下经济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发展林下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为林下经济发展添动力、增活力。国家林草局出台《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等,科学规划林下经济的区域布局、重点领域和经营模式;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在林地经营、资源利用、林权融资等方面大胆探索,推动山区林区“含绿量”“含金量”同步提升。
目前,全国林下经济规模化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6亿多亩。林下经济从业人数达3400万,拥有各类经营主体95万个,年产值超1万亿元。
进一步推动森林“四库”联动,让林草产业更好成为绿色富民产业。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加强林下经济品牌建设,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市场营销流通体系构建,加强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到2030年,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到7亿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3万亿元,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本报记者 董丝雨)